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鎮九龍社區JL-4-27部分地塊位于瑞安市塘下鎮陳岙村,中心坐標為東經120°44'55",北緯27°50'50",占地面積為13746.61 m2(約20.62畝)。該調查地塊現狀為拆遷空地。地塊歷史上的土地利用類型為工業用地,主要企業類型包括電鍍企業與機加工企業;根據瑞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《瑞安市塘下鎮九龍社區JL-4-27部分地塊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規劃條件》(2020年),調查地塊后續規劃為居住用地(代碼07),用地性質屬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的第一類用地。
根據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,地塊在第一類用地性質下,土壤存在超篩選值污染物,需進一步開展風險評估工作。
根據污染物風險計算結果,土壤污染物六價鉻、鎳、鈷致癌風險均超過1×10-6鎳、鈷、銻、銅和總石油烴(C10-C40)非致癌危害商大于1,超過可接受水平;總鉻非致癌危害商小于1,未超過可接受水平。因此,地塊開發前需要進行土壤修復,建議土壤污染物六價鉻、鎳、鈷、銻、銅和總石油烴(C10-C40)對應的修復目標值分別為3mg/kg、434mg/kg、20mg/kg、20mg/kg、2000mg/kg和826mg/kg。在不作為飲用水的前提下,地下水健康風險未超過人體可接受水平,風險可接受。
修復土方量約為7105.9m3,其中第一層0-1.0m的修復土方量約為2626.4 m3;第二層1.0-2.0m的修復土方量約為1697.7m3;第三層2.0-3.0m的修復土方量約為1635.8m3;第四層3.0-5.0 m的修復土方量約為1146.0m3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》(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),本地塊后續需開展治理修復或風險管控等系列工作。